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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做好 “五一”黄金周
时间:2006/4/27 0:00来源:
2006年“五一”黄金周即将来临,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假日办关于做好“五一”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按照“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落实责任、加强协调”的要求,扎实做好我区“五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和组织接待工作,实现全区 “五一”旅游黄金周工作“健康、安全、有序、优质四统一”的目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五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准备工作
做好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的各项工作,对于展示 “休闲太湖、生态吴中”旅游品牌形象,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旅游需求,推进我区旅游业的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做好假日旅游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做到责任明确、职责到位、任务到人。要根据以往黄金周的工作实践,认真分析和研究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协调工作力度,重点解决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拟制预案,细化、深化、优化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五一”旅游黄金周秩序井然,无安全事故,无重大投诉。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深入扎实地开展旅游安全的各项防范工作
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各旅游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牢固确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扎实抓好“五一”黄金周期间的旅游安全防范与安全管理工作,杜绝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认真开展旅游安全大检查,全面落实各项旅游安全措施。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各旅游经营单位要高度重视“五一”黄金周旅游的安全工作。旅游、公安、消防、交通、海事、文化、卫生、安监等部门及各镇(区)要统一思想、通力合作。节前,要对全区所有景区(点)、宾馆饭店、旅游车船公司、文化娱乐场所、旅游购物商店等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旅游设施、车辆状况、索道设备、压力容器、消防器材、安全防盗、食品卫生以及景区(点)内的沿湖岸线、游路安全、山林防火、电力设施、文物保护等方面的检查。对容易发生溺水、火灾、食物中毒及群死群伤等事故的水上快艇、文化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要进行重点检查,切实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旅游经营单位节前要组织好安全自查,认真查找旅游安全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及时加以解决,最大限度地把各类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别要做好供水、供电、卫生检疫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各景区(点)要设立为游客服务的医疗点,完善医疗急救措施。110、120服务体系要针对假日旅游可能发生的问题,做好充分准备,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发地点。
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旅游交通安全工作。交通、公安部门在节前要集中进行旅游客运安全大检查,严厉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和车辆带“病”运营、超载运营、超时运营等危及游客安全的行为;对容易发生旅游行车事故的危险路段,要设立警示标志,及时清除交通障碍,必要时可采取非常规措施,确保旅游行车安全。旅行社需租用车辆时,必须选择信誉好的车队、技术性能良好的车辆和责任心强、技术过硬的驾驶员,并签订有关合同,明确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和处理赔偿办法;加强对驾驶员和旅行社陪同人员的安全教育,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坚决杜绝违章驾驶、疲劳驾驶等行为。海事等管理部门和水运经营企业,要加强对快艇游船的安全检查,配备必要的水上安全救生设备,设计安全合格的游览线路,做好船舶的调度和管理,维持好码头等的秩序,加强对驾、乘人员的安全常识教育,杜绝超载违章行驶,确保“五一”黄金周旅游客运万无一失。
(二)要切实做好应对各类公共性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各镇(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地、本系统单位在“五一”黄金周期间举办的各类旅游节庆和旅游文化专题活动的指导与督导,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要求。主办单位要精心制定活动方案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救援预案,健全各项安全措施,确保活动场所的设备设施符合安全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报有关部门备案。各景区(点)要根据“五一”假日旅游的特点,摸清本单位日接待的最大容量,合理调整旅游资源,科学安排工作人员和游览时间,制定好应对游客拥堵等特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做好安全防护设施修缮以及旅游高峰时段分流等工作,提高旅游组织化程度。公安、交警部门要研究制订景区(点)交通畅通的方案和主要景区(点)停车场秩序维护的办法,尽力缓解交通拥堵问题。交通部门要科学安排交通运力,适时调度备用车辆,保证游客出入方便。
三、加大旅游市场监督力度,维护假日旅游市场秩序
为确保黄金周旅游健康有序运行,各镇(区)、各有关部门在“五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要对旅游市场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秩序。
(一)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旅游市场管理综合性强、关联度高,各镇(区)、各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大旅游的思想,从维护吴中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大局出发,合力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各镇(区)工商、公安、城管等部门要加强景区(点)周边环境的集中整治,规范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严厉打击无证无照小商贩尾随兜售、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及乞讨等行为。物价部门要加强对餐饮、娱乐、住宿、景区(点)、购物商店等的价格检查,打击欺诈、胁迫、宰客等不法行为。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旅游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和导游、讲解人员规范服务的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和无证导游。各旅行社、饭店、景点、商店,要严格执行各项服务规范和标准,保证服务质量,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价格标准,不得借假日之机哄抬物价。特别是“农家乐”要加强环境整治、饮食卫生和规范服务;导游员、讲解员要切实端正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水平。
(二)联合行动、综合执法,进一步净化旅游综合环境。在“五一”黄金周前和黄金周期间,区假日旅游协调领导小组要召集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有计划、有重点地对旅游市场进行综合检查。
四、丰富假日旅游内容,加强旅游市场营销
各景区(点)要根据“五一”黄金周游客出游的特点,配合苏州国际旅游节,上下联动,精心设计,组织举办各具特色的节日活动,丰富黄金周游览内容,增强对游客的吸引力;同时,要在前阶段开展宣传促销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客源市场的拓展,特别是要抓好长三角客源市场,以招徕更多的游客。各旅行社要根据游客的需求,积极编排一些特色旅游线路,大力拓展本地市民本地旅游。宾馆饭店要从优化环境布置、增加餐饮花色品种等入手,推出各种特色服务,让广大游客高兴而至、开心消费、满意而归。
五、加强旅游宣传报道和信息预报统计工作
黄金周期间,各地、各相关部门要重视抓好“五一”黄金周旅游的新闻宣传工作,与新闻媒体积极合作,加强以正面引导为主的宣传报道。突出宣传我区健康、安全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宣扬我区悠久的历史文化、丰富的旅游资源、富有特色的旅游产品和线路,及时报道“五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举办的各类旅游节庆和旅游文化专题活动,不断提升我区旅游业的整体形象。
旅游、统计部门要按照国家统计局、国家旅游局联合制定的黄金周统计制度要求,借鉴以往旅游黄金周工作的经验,节前对各旅行社、饭店预订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研究分析假日旅游发展趋势,及时、准确地向上级假日办报送有关统计信息,确保工作有条不紊、信息准确无误。各地、各相关部门以及旅游经营单位要坚持好领导带班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及时处理和解决假日旅游中出现的各种情况,确保 “五一”黄金周旅游安全、顺利、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