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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城旅游社会监督员上岗
时间:2009/9/15 0:00来源:
  昨日召开的“迎世博全市旅行社服务品质推进会”上,来自教师、律师、公务员等不同行业的10位市民被市旅游局聘为旅游社会监督员。很快,这些“监督员”将对我市旅行社的服务质量进行暗访,并对热门和投诉较多的旅游线路进行明察暗访。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国庆节期间的旅游市场秩序、进一步保护出游者的权益,市旅游局专门发出通知表示,将对旅行社的模糊性宣传等行为进行严查。

  为了借“世博”进一步提升我市旅行社的品质服务水平,市旅游局将在今年旅行社年审期间,对旅行社及其服务网点进行全面检查,进一步规范其经营行为。同时,市旅游局还将加强对旅行社广告、合同等方面的监管,并对旅行社违规及不诚信行为加大曝光力度等。比如,市旅游局今年将建设“旅游诚信网”,对行业内存在的各种不诚信行为进行实名通报批评,从而提高旅行社失信违规的成本。此外,市旅游局还将开展“诚信旅游示范单位”、“窗口行业文明服务网上行”等活动,研究建立对遵守法规、诚信经营的旅行社的奖励机制。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无论是节日期间、还是平时,旅行社发布的旅游广告宣传和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都必须符合《旅行社条例》等法规的要求。比如,旅游合同中的费用构成必须清晰明确,不得出现年龄、职业歧视性价格,尤其针对儿童、老人、学生、军人等特殊人群,必须写明所含的服务内容及享受优惠的项目范围;服务标准中不得使用“准、相当于、豪华、优秀”等含糊字眼;保险金额及项目中不得填“赠送旅行社责任险”;将可能出现的问题或危险在旅游合同中须明确告知,内容要尽可能详尽、不要有歧义。而在旅游过程中,旅行社和导游不得强迫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不得涉足黄、赌、毒场所;出境游组团社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旅游局“六不准”要求,严禁“零负团费”现象。此外,旅行社应和有资质单位、个人开展旅游业务,不得使用无旅游经营许可车辆,并严禁使用无证导游和领导,也不得以团款纠纷扣团、甩团或威胁扣团、甩团。这位负责人表示,在国庆、中秋长假期间,各级旅游部门将与有关部门一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发现的旅行社违法违规扰乱旅游市场等行为从严处理。

  为了保障假日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市旅游局还要求在长假期间,各市(区)的旅游投诉电话、各旅行社主要负责人及假日质监具体联络员的手机保持24小时畅通,以便第一时间有效处理可能出现的旅游纠纷。

  来源:姑苏晚报    编辑:朱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