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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96个“湿地村”挂上“身份牌”
时间:2011/7/12 0:00来源:

      本报讯(记者 沈红娣)太湖湿地保护区域面积多大?湖岸线有多长?监护人是谁?昨天起,苏州市96湿地村陆续挂牌,关于生态保护的信息将全部公示在一张标示牌上。不允许我们开山采石,我们靠什么活? 如果在20年前提出不能办矿场,陆新龙可能就是这种反应。陆新龙是金庭镇缥缈村党总支书记,这个村也是当地有名的贫困村——地理位置偏僻,而为了保护生态环境,这里既没有集体资产也没有引进的工矿企业——年经济收入不足20万元。然而昨天,陆新龙却笑着告诉你,最近他们为村里修了一条老大难的道路,而且救助了多少户困难家庭,而且还成立了一家村民股份合作社。言语之间声调明显高了不少,而这都是得益于苏州市去年实施的生态补偿机制。 

 

      2010年,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对公益林、湿地、水源地、水稻田进行生态补偿,制定了《生态补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市、区两级财政各拿出一半,用于补偿的资金达4800万元,对沿太湖、阳澄湖96个湿地村进行补偿,主要用于生态保护、低水平农户补贴和发展村级经济,受到了沿湖基层干部和农民的一致拥护。包括湿地、取水口以及水稻田等的生态补偿加在一起,缥缈村一共拿到了88万元的生态补偿金。有了这些资金后,村里拖了很多年的基础设施建设终于提上了日程:修坑坑洼洼的马路、装路灯、太湖取水口清淤……“基层干部没有不想干事的,但是没钱就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陆新龙对生态补偿的感触十分深刻。

 

 

     

      生态补偿机制提高了基层生态保护热情的同时,有关部门也加强了对湿地生态保护的管理。昨天,记者在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的太湖湿地长廊看到,刚刚挂上的绿色湿地保护区域身份牌上清楚地标明了监护人以及保护的面积与湖岸线长,并配上了一目了然的范围标界图。此外,标志牌上还明确了禁止在湿地保护区域擅自挖塘、取土,围垦、烧荒、占用、填埋湿地,非法猎捕、破坏保护的野生动植物、非法排(投)放污染(废)物等破坏湿地资源的行为。

 

 

转自7月12日《姑苏晚报》05版

网站编辑:赵梦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