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旅行社:
经查,你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增存、补足质量保证金,也未向旅游主管部门提交相应银行担保,该行为违反《旅行社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及第十四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现责令你单位作出如下整改:
(一)于收到本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向你单位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或补足质量保证金,并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款协议书》、存款凭证复印件提交我局(一式两份),或者提交同等额度的银行担保;
(二)及时将协议书和存款凭证,或银行担保上传至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
(三)如你单位不再继续经营,应自行申请注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
在上述规定时限内未完成整改的,本机关将提请上级机关,依照《旅行社条例》第四十八条的规定,依法作出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责令改正通知书》已送达。
联系单位: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512-65288292
办公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越溪街道苏街198号吴中商务中心A幢6楼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特此公告。
苏州市吴中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6年08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相关旅行社名单:
旅行社名称 | 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 |
苏州豪胜假日旅行社有限公司 | L-JS-100545 |
苏州太湖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L-JS-CJ00031 |
苏州博康艾馨旅行社有限公司 | L-JS-100635 |
苏州三有旅游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L-JS-102276 |
任游国际旅行社(苏州)有限公司 | L-JS-100898 |
苏州吴苑丝韵旅行社有限公司 | L-JS05170 |
苏州中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JS05295 |
江苏银龄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JS-101842 |
苏州勘路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JS-101045 |
苏州三人行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 L-JS-101219 |